为什么在已经有“预扣预缴”的机制下面,个人所得税仍然还需要“汇算清缴”?

理解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的区别,掌握个税申报的关键要点

4/10/2025 3:48:25 PM

个人所得税在预扣预缴机制下仍需汇算清缴的根本原因在于:预扣预缴是基于月度或单次收入的阶段性征收,而汇算清缴是基于全年综合所得的最终清算。这种制度设计是为了解决以下几类预扣预缴无法覆盖的税收公平性问题。

从纳税人的视角出发,正因为是“预扣预缴”(又称为“代扣代缴”),所以会有很多情形是在“预扣预缴”的时机所不知道的,但是又符合纳税人的个税减免的。作为纳税人,您当然可以选择不做“汇算清缴”,但同时也相当于你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而已。

综合所得按年计税与预扣差异

新个税改革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适用超额累进税率(3%-45%)。但预扣预缴时,不同收入类型的扣缴规则不同:

  • 工资薪金采用累计预扣法
  • 劳务报酬按20%-40%预扣
  • 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按20%比例预扣

这种分项预扣与全年综合计税的差异,必然导致预缴税额与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存在偏差,需通过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多处收入无法合并预扣

若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年收入减除专项扣除后超过6万元,预扣预缴时各单位仅就本单位收入扣税,未合并计算累进税率,导致整体税负偏低。

例如,A从甲、乙两处各取得5万元工资,预扣时均按低税率计算,但全年合并后实际适用税率更高,需通过汇算补税。

专项附加扣除未充分享受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可能未及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如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或部分扣除项目(如大病医疗)只能在汇算时申报,导致预扣环节少扣或多扣税款。

汇算清缴可重新汇总全年扣除数据,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收入波动与换工作的影响

累计预扣法虽能缓解收入波动问题,但对中途更换工作或收入前高后低的纳税人,可能出现前期预扣税率高、后期税率低的情况,全年综合后需退税。

反之,若年中换工作导致合并收入适用更高税率,则需补税。

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对比

特点预扣预缴汇算清缴
时间周期按月或按次按年
计算基础分项收入综合所得
税率应用分类预扣率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对象所有纳税人部分纳税人(年收入超过6万元)
处理方式实时扣缴多退少补

特殊情形需修正申报

包括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税款(如虚增扣除项目)、境外所得未申报、取得免税收入需调整等。汇算清缴为纳税人提供了修正申报和补税/退税的法定程序。

制度设计的核心逻辑

通过两者的衔接,既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又实现综合税制下"量能课税"原则,尤其保护中低收入群体(如年收入≤6万元者免汇算)。数据显示,中国预扣精准度较高,约80%纳税人无需补退税,但剩余复杂情形仍需汇算清缴作为兜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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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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